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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淮安市清浦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致远教育          发布时间:2014-11-19     点击:    
淮安市清浦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结合全区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区委研究并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淮安市内外公开选拔1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选拔职位和人数
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职位10个: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1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区水利局副局长1名、区统计局副局长1名、区妇联副主席1名、团区委副书记1名、淮安现代商务集聚区投资发展局副局长1名、区新闻宣传中心副主任1名、淮安市清浦中学副校长1名、淮安市第一中学副校长1名。
二、选拔范围
面向淮安市内外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符合条件的人员选拔。
三、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职位的年龄根据职位特点适当调整,详见《淮安市清浦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4、有2年以上与报考职位相关的工作经历。其他条件详见《淮安市清浦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未期满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形。
四、职位要求
详见《淮安市清浦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五、选拔程序和方法步骤
1、报名与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任职文件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现场报名。淮安市外人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报名(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淮安市清浦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可从清浦区政府网站(http://www.haqp.gov.cn)下载。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2年4月30日至5月3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00—5:00
现场报名地点:淮安市清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淮安市解放西路2-2号)
咨询电话:0517-83515152,15052633369
邮寄地址:中共淮安市清浦区委组织部干部科(淮安市淮海南路268号)
邮政编码:223002
电子信箱:qpgbk@126.com
区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凡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8人的不开考。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2、笔试。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笔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和职位要求命题。主要测试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以及运用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为2012年5月         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3、面试和体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3:1。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按照笔试和面试1:1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2:1。体检按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4、组织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按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5、讨论决定。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任用人选。如果研究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6、公示与任用。对拟任用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按规定试用1年。试用期间按该职位享受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一般按任前单位性质和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17-83515207(中共淮安市清浦区纪委、淮安市清浦区监察局),0517-83515049(中共淮安市清浦区委组织部)。
本简章由中共淮安市清浦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淮安市清浦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4月17日
 
 

淮安市清浦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公选职位
职位要求
其它要求
备注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法律类专业,熟悉国家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在机关、事业单位担任股级职务3年以上(2009年5月1日前);或在市属以上国有(国有控股)企业担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担任县(市、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或在事业单位和市属、县(市、区)属企业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医药化工类、食品工程类、公共卫生类、药学类专业,熟悉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有一定的药品或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决策能力。
 
区水利局副局长
水利工程类专业,熟悉国家有关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较扎实的现代水利科学理论基础和水利建设管理专业知识,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区统计局副局长
统计类专业,熟悉有关统计方面业务,有较扎实的统计理论基础,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区妇联副主席
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女性。
 
团区委副书记
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的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2009年5月1日前)。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淮安现代商务集聚区投资发展局副局长
经济类专业,熟悉金融投资、资本运作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资本运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在机关、事业单位担任股级职务3年以上(2009年5月1日前);或在国有(国有控股)企业担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在事业单位、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事业
区新闻宣传中心
副主任
中文、新闻类专业,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事业
淮安市清浦中学
副校长
熟悉教育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在机关、事业单位担任股级职务3年以上(2009年5月1日前);或在事业单位具有中教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有中教高级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事业
 
淮安市第一中学
副校长
 
熟悉教育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事业

 

淮安市清浦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