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淮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是我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适应工作需要,充实人才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15年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含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非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报考人员须按要求通过网络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由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5月15日9:00-5月1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5月15日9:00-5月20日16∶00;
缴费时间:2015年5月15日9:00-5月21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内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2倍)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6月1日9:00-6月5日16:00
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7-83671403。
(二)笔试
报考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科目均为《分析化学》一门,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15年6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fda.huaian.gov.cn/)公布。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的人选,由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交验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经审核符合应聘条件的,发给《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包含姓名、考试成绩、排名)在在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fda.huaian.gov.cn/)公布。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产生缺额(含考生自愿放弃)的,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并在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fda.huaian.gov.cn/)公布。进入体检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在体检前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在应聘同岗位人员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由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其中:根据《中国药典》从事药品检验人员的标准,眼睛矫正后视力为5.0及以上,无色盲)。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ahrss.gov.cn/)、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http://fda.huaian.gov.cn/)和淮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网(http://www.hayjs.com/index.shtml)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待遇按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 0517-80888061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7-83671213
本公告由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17-8366121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17-83671403
2015年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29日